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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5的售后公房,我和我爷爷当时动迁调配分的,当时动迁调配单就我爷爷2个人名字,户口从同一地址同一日期迁移到目前户籍所在地,而我奶奶当时是一星期左右后户口从她原来的住宅引进过来。目前的房子,产权人仅仅爷爷一个人名字,20年前过世的,产证是01年买下来的。目前户口就本人和奶奶2个人,奶奶现在93左右,在养老院,叔叔送进去的,当时锁换了也没和我们说,借口说是我奶奶不想给我。还隐瞒我父亲进养老院的事情,后来不知为什么就通知我父亲去养老院看望,其中看望的一次她也把钥匙给了我爸。我妈也定期去看她,但是长时间没有去户籍所在地看情况,这周三,我妈用钥匙打开门,看到四个人住进去了,40平米,3个上下铺,弄清楚情况就是我叔叔借出去的,并且租户很惊讶,不知道我有户口在里面,然后他们说了一句他们会想办法再去外面租房子,后来联系了社区警察居委,他们都说有户口未必证明你有居住权,而就算他没有户口没有产权,已经租出去了,就只有叔叔让他们走,而他们没有办法。但是后来警察还是联系了他,他和警察说房子是他一个人的,警察和他说我要住可以吗,他说不可以,我没权力,他是继承人,他有权力,还说我有时候去奶奶这里居住的行为,也是故意和奶奶在搞,警察让他来一次,他不肯,说忙。
我这里基本打确定居住权都没用,即便奶奶百年后我是户主并且再通过法院提出调配单确定一下居住权,他到时候还是会以他可以继承租出去,或者即使不租,他会过来和我搞,他也不想打官司。因为他也知道打不赢。爷爷没有留任何遗嘱给任何一个子女,奶奶留过一份给我们,而是不是后来留给他不知道,反正警察问他,他是说没有留过。
这个是不是就是个死局,无法解,警察甚至还说,即便你们报警也没用,他们不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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