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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女方,都是上海人。
女儿的男朋友上海买的房子一室户的给他老妈在住。他在外地有房子的,还不止一套,好几套。他说自己现在在上海没能力再买房。他也不愿意把外地的房子卖掉一套或2套,再买套上海的房子。他现在无业,买买股票,理理财,说这是自由职业,说外地房子是投资的,现在出租,靠租金生活,现在不能卖,以后有了孩子,可以给孩子。他有过一次婚姻,离异无孩。女儿是未婚。他结婚的目的,是想有自己的孩子。他跟女儿说,没法给她上海买房,只能上海租房。没法婚礼搞得很有派头,没法买钻戒什么的,最多买个手表。
对女方父母来说,这个男人完全不适合,因为根本看不出女儿以后嫁过去会幸福。虽然男方人不是坏人,没有骗人,外地是有房子的,外地的房产证,他还主动拿出来给女儿看。
如果你们女儿的结婚对象是这个样子,你们怎么看这个事情?这样子能同意接受吗?起码要做哪些改变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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